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低温试验箱(简称“试验箱”)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工、电子及其他产品、零部件、材料进行高温或低温试验,以及高低温循环试验的试验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2000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T 14048. 1–2000低 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 则(eqv IEC 60947-1:1999)JB/T 9512-1999气候 环境试验设备与试验箱噪声 声功率级的测定JJF 1059–1999测 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术 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试验箱 test chamber
密闭的箱体或空间,其中某部分能满足规定的试验条件。3.2
温度设定值temperature setpoint用试验箱控制装置设定的期望温度。
3.3
实际温度achieved temperature
稳定后,试验箱工作空间内任意—点的温度。.
3.4
温度稳定temperature stabilization
工作空间内所有点的温度均达到温度设定值并维持在给定的容差范围内。
3.5
温度波动度 temperature fluctuation
稳定后,在给定的任意时间间隔内,工作空间内任–点的最高和最低温度之差。
3.6
工作空间working space
试验箱内能将规定的条件维持在规定容差范围内的部分。
3.7
温度梯度 temperature gradient
稳定后,在任意时间间隔内,工作空间内任意两点的温度平均值之差的最大值。
GB/T 10592- -2008
3.8
温度变化速率temperature rate of change
在工作空间中心测得的两个给定温度之间的转变率,以C/min为单位。
3.9
工作空间的温度偏差 temperature variation in space
稳定后,在任意时间间隔内,工作空间中心温度的平均值和工作空间内其他点的温度的平均值之差。
3.10
极限温度 temperature extremes
稳定后,工作空间内所达到的最高和最低测得温度。
4 使用条件
4.1 环境条件
a)温度:15~35度
b)相对湿度:不大于85%
c)大气压:80~Kpa~106Kpa;
d)周围无强烈振动;
e)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
f)周围无强烈气流:当周围空气需强制流动时,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箱体上;
g)周围无强电磁场影响;
h)周围无高浓度粉尘及腐蚀性物质;
4.2 供电条件
a)电压:220V正负22V或380V正负38V;
b)频率:50HZ正负0.5HZ;
4.3 供水条件
可使用满足下列条件的自来水或循环水:
a)水温:不高于30度
b)水压:0.1Mpa~0.3Mpa;
c)水质:符合工业用水标准;
4.4负载条件
试验箱的负载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负载的总质量在每立方米工作空容积内放置不超过80kg;
b)负 载的总体积不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5;
c)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负载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积的1/3,负载置放
时不可阻塞气流的流动。
5技术要求
5.1产品性能
试验箱性能项目及指标见表1。
5.2产 品结构及外观要求
5.2.1试验箱内壁应使用耐热不易氧化和具有-一定机械强度的材料制造。应无影响试验的污染源。
5.2.2保温材料应能耐高温并具有阻燃性能。保温层应有足够的厚度,能保证试验箱外部易触及部位的温度在高温试验时不高于50°C,在低温试验及环境温度为15°C~35°C、相对湿度≤85%时不应有凝露现象。
5.2.3加热和制冷器件的热量和冷量不应直接辐射在试验样品上。5.2.4工作室应设有观容窗和照明装置。
5.2.5箱门应密封良好,密封条应有良好的抗高温老化、耐低温硬化性能。5.2.6制冷系统不应有漏气、漏水、漏油缺陷。.
5.2.7应有放置或悬挂试验样品的样品架。样品架应有足够的耐高温、低温性能。5.2.8 应设有引线引。
5.2.9外观涂镀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露底、起泡.起层或擦伤痕迹。5.3安全 和环境保护要求
5.3.1接线端子对 箱体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满足:冷态2 Mn以上,热态1 Mn以上(用:500V,准确度为1.0级兆欧表测量),并能承受50Hz交流电压1500V、施压时间5s的耐电压试验。5.3.2保护接地端子应与试验箱外壳有良好的电气联接并能方便牢固地接线,应符合GB/T14048.1一2000的7.1.9的规定。
5.3.3应有超温、过电流、缺水等保护及报警装置。
5.3.4 整机噪声应不高于80 dB(A)。
6试验方法
6. 1主要测试仪器与装置6.1.1风速仪
感应量应不低于0.05 m/s的风速仪。
6.1.2温度计
采用铂电阻、热电偶或其他类似温度传感器组成的并满足下列要求的测温系统:传感器时间常数:20 s~40 s。
测温系统的扩展不确定度(k=2):不大于0.4C.6.1.3表面温度计
采用铂电阻或其他类似传感器组成并满足下列要求的测量系统:传感器时间常数:20 s~40 s。
测温系统扩展不确定度(k=2) :不大于1.0C。
6.2 测试条件
6.2.1测试条件应满足4.1.4.2和4.3的要求。
6.2.2测试在空 载条件下进行。
6.2.3进行降 温速率试验时,环境温度应不高于25°C ,冷动水温度应不高于30C。
6.3温度测试方法
6.3.1测试点的位置及数量
6.3.1.1 在试验箱工作室内定出上、中、下三个水平测试面,简称上、中、下层。上层与工作室的顶面的距离是工作室高度的1/10,中层通过工作室几何中心,下层在最低层样品架上方10mm处。
6.3.1.2 测试点位于三个面测试面上,中心测试点位于工作室几何中心,其余测试点到工作室壁的距离为各自边长的1/10。但对工作室容积不大于1立方的试验箱,该距离不小于50mm。
6.3.1.3 测试点的数量与工作室容积大小的关系为:
a)工作室容积不大于2立方时,测试点为9个,布放位置如下图所示
6.3.2测试程序
6.3.2.1在试验箱温度可调范围内,选取最高标称温度和最低标称温度。
6.3.2.2使试验箱按先低温后高温的程序运行。在工作空间中心点的温度达到测试温度并稳定2h,在30min内每1min测试所有测试点的温度1次,共测30次。6.3.3数据处理和试验结果
6.3.3.1对测得的温度数据,按测试仪表的修正值进行修正。6.3.3.2剔除可 疑数据(参考附录A)。
6.3.3.3对在温度恒定阶段测得的数据&即6.3.2.2测得的数据),按式(1)计算每点30次测得值的平均温度:
6.3.3.7试验箱控制仪表的设定值与中心测试值之差应满足表1的容许偏差要求。以上计算结果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3.3.8根据实际需要,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参考附录B)。6.4工作定内壁与工作空间的温度差的测试方法.6.4.1测试点布放位置及数量
6.4.1.1在工作空间几何中心布放1个温度传感器,在工作室六面内壁几何中心各布放1个表面温度传感器。
6.4.1.2若工作室内壁中心有引线孔或其他装置,则测试点与孔壁或其他装置的距离应不小于.100 mm。
6.4.2测试程序
6.4.2.1在试验箱温度可调范围内,选用最高标称温度和最低标称温度为测试温度。
6.4.2.2 在工作空间几何中心点的温度第- -次达到测试温度并稳定2 h,每隔2 min测试所有测试点的温度值1次,共测5次。
6.4.3试验 结果的计算与评定
6.4.3.1将测得的温度值按测试仪表的修正值修正。6.4.3.2分别计算各测试点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6.4.3.3将工作定内壁温度与工作空间温度代人式(5):
A一工作室内壁与工作室热力学温度之差的百分比,%;T.–工作室内壁测试点的平均温度,单位为开(K);
T。一工作空间几何中心测试点的平均温度,单位为开(K)。其结果应符合表1序号5的有关规定。6.5升、降温速率测试方法
6.5.1测试点为工作空间几何中心点。6.5.2 测试程序
6.5.2.1在试验箱温度可调范围内,选取最低标称温度为最低规定温度,最高标称温度为最高规定温度。
6.5.2.2开启冷源,使试验箱由室温降到最低规定温度,稳定2h,调至最高规定温度,检测试验箱温度从温度范围的10%升到90%的时间;使试验箱在最高规定温度下,稳定2h,再调至最低规定温度,检测试验箱温度从温度范围的90%降到10%的时间。.
6.5.2.3在升温 或降温过程每1 min记录温度值1次。
6.5.3试验结果 的计算与评定
6.5.3.1将测得的温度值按测试仪表的修正值修正。.
6.5.3.2按式(6)计算升 、降温平均速率:
式中:
Vr–升.降温平均速率,单位为摄氏度每分钟(C/min);T1- -最低规定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Tr- 最高规定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
–从温度范围的10%升到90%的升温时间/从温度范围的90%降到10%的降温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6.5.3.3温度按规定温度速率变化的试验箱,在T到T2的温度范围的10%到90%的区间内,每5min的温度变化率按式(7)计算:
Vr-温度变化速率,单位为摄氏度每分钟(C/min);△T_-_每 5 min的温度变化值,单位为摄氏度(C)。
6.5.3.4其结果应符合表 1的规定。
6.6风速测试方法
6.6.1本测试在空 载和室温条件下进行。6.6.2测试点的数量及位置与 6.3. 1相同。
6.6.3测试程序
6.6.3.1将细棉纱线或其他轻飘物体悬挂于测试点,关闭箱门开启风机,找出各测试点的主导风向。
6.6.3.2将风速仪置于测试点,关闭箱门后测出各测试点主导风向的风速值。6.6.4试验结 果的计算与评定
6.6.4.1将测得的风速值按风速仪的修正值修正。
6.6.4.2按式(8)计算所有 测试点风速的平均值:
7.3.1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的产 品在结构、材料、工艺、生产设备和管理等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
能时;
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监督检验时;
d)出厂 试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f)产品批量生产时,每两年至少一次的定期抽检。